[田園城市概念 不該被簡化]
2015-05-01 02:08:10 聯合報 郭瓊瑩/文化大學景觀系主任(台北市)
近日台北市政府力推田園城市可食地景,率先由官方闢田種菜,引起輿論廣泛討論。
追溯田園城市之緣起,其英文為Garden City。依一八九八年倡議者英國霍華德爵士之精神,係一種城市發展之烏托邦概念,將人類居住社區為農田或花園所包圍的一種理想,終極目標是希望能平衡住宅、工業與農業區域,在發展中的一種都市規畫願景。
是以今日Garden City無論是翻譯成花園城市或田園城市,均是一種規畫之概念,在台灣最佳的案例就是中興新村,人車分道、居住單元呈輻射狀安排,各單元有前庭後院、有綠帶、有公共綠地、有公園…。
只是這樣的烏托邦理想城鎮,在各國實驗中仍落入「新市鎮」開發之同質性,也有許多失敗的案例。惟這個「理想」仍存在,也早已存在於中國人天人合一的桃花源境界中。
換言之,田園城市是一個概念、是一種生活品質與自然共生的價值觀。演變迄今,綠色城市、生態城市、永續城市…幾乎都仍依此核心理想在推進。
當今「田園城市」變成市鎮建設之口號後,被簡化有「田」有「園」的城市;而為求立即有感政績,再次簡化為有「菜園」有「花園」的城市,相信如果霍華德在世,必傷心至極。
因為有了菜園有了花園,並不代表這個城市就是一個生態城市或永續城市,要看這些綠地、菜園、花園、公園,如何與城市之水文、地文鏈結。
我們支持發展「田園城市運動」,以及透過「都市農業」之加持,提升都市閒置空地、屋頂綠地及垂直綠地之生產與生態服務系統之加值,惟要朝田園城市發展不能急就章,也不能只作表層妝扮。
如果闢幾個菜園,讓市民「有感」,但卻與整體田園城市之核心價值違背,這是可怕的政策誤導。
西方的都市農業運動,鼓勵用最簡便的技術於空地、畸零地,甚至公園裡,或機關學校屋頂,透過社區營造市民參與「動手」作「親手」裁。舊水桶、舊木箱…都可以是承載菜園、花園的容器,它的目的不在「收穫」而在傳達低碳足跡之理念。
今日台北市府以「工程」方式來造「都市菜園」,更違反了農業基本價值,也違背了永續城市之操作原則。如果都市菜園不能用雨水回收澆灌,還要用灑水車澆水,不能因地制宜、適地種植,不知農藝系、園藝系之專家學者作何感想?
田園城市可以是家家戶戶陽台、屋頂、窗台,有「可食」景觀,學校機關有「公共菜園」、「花園」,但絕對不是用工程思惟來處理。「都市農耕」如此樸真又具深厚意涵之「生產」,與其在廣場、在安全島、在建地上闢菜園,何不真正廣邀專家共同推動,健康有機而易執行的全民「都市農業運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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